问题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三)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审查起诉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五、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综上所述,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在我国,容留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非法获利在1万元以上的,容留、介绍患有严重性病的这些人卖淫的,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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