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怎么执行强拆?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法院怎么执行强拆?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措施,也是拆迁程序的一种处理方式,但是法院强制拆迁是有一定的条件性的,只有符合所有的条件限制,法院才能够合法的进行强制拆迁。法院拿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做出决定。 1、《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2、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3、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4、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5、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6、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二、申请强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时候会启动强拆,要向法院申请,准备强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法院对材料审核决定是否批准,如批准则出具强拆决定书,法院送达决定书给政府部门执行,在强拆之前,要向被拆迁人出示合法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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