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吗 |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 解答 |
是的。 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作出这种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有提出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机会。公司减资属于重大事项变更,需要公司董事会进行批准后方可执行,相关程序如下: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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