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量刑标准: (一)、如果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后果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且生产、销售数额二十万以内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 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5、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6、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7、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主要使用对象为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的; (2)、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3)、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4)、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5)、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6)、 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7)、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8、 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三)、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致人重度残疾的; 2、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 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5、 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6、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7、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8、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三个量刑标准,该罪侵犯的犯罪客体十分复杂,既可以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可以是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规定,以谋取利益为前提,生产、销售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