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重复签订是否违法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重复签订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重复签订并不违法,但有可能因为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应该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这种重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就是员工跟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只要已经签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可能反复跟员工签合同,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所变动的话,只要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可以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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