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应期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可以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适应期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可以? 可以。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二、试用期辞退员工条件是什么? 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期间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只要提前一个月的通知用人单位,在通知后的一个月到期后,不用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即可离职,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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