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结伙是怎么认定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结伙是怎么认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结伙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实施违法行为。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通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结伙”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 “多次”是指三次(含三次)以上; “多人”是指三人(含三人)以上。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结伙违法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构成医疗侵权需要具备三方面的条件,第一患者存在实际的损失,第二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3、患者的损失和医疗机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三者必须同时满足才可构成医疗侵权,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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