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侵犯商标权行为?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哪些是侵犯商标权行为?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规定了下列七种情形: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实施了以上任一种行为的,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异议的作用通常有以下三点 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异议的重要性 1.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流程的重要程序。 我国确立了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为基本的确权原则。按照上述原则,商标专用权需要经过注册取得。法律对商标注册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后,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被受理的注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此后,进入商标异议期,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初步审定商标一旦被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由商标局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如果异议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如果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商标异议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 综上所述,商标侵权行为在文中进行了介绍,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纠纷,但是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当事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判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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