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监护人的权力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未成年监护人的权力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二、未成年的监护人范围有哪些?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监护人争议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事实上,父母应该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根据孩子成长阶段,在履行监护职责的时候,也应该适当的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在未成年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父母也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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