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许可使用费怎么算?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许可使用费怎么算? 商标权使用许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收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且协议应当载明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许可费用等主要内容。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1、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 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 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 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 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 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综上所述,商标使用许可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是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可以影响的因素,具体的金额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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