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离婚分为自愿离婚和起诉离婚,对于婚姻关系的破裂有很多人也会采取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就是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1、起诉离婚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施行)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起诉离婚的前提: 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 3、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4、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的编辑为你们带来的关于起诉离婚的条件,如果还有其他的关于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和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抚养权问题,可以详情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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