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同居怀孕算事实婚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不算。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除了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外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被算作合法夫妻的,想要成为合法的夫妻就必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事实婚姻内与他人怀孕的规定是在现代社会的话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婚姻登记制度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法律仍然承认这种夫妻同居的事实婚姻。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法律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没拿到结婚证就怀孕生孩子是很不负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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