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银行面签需要前夫签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卖房银行面签需要前夫签字吗 1、要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过户或者法院判决等决定产权只归属于某一方,就需要签字。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就不需前夫签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1、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 这种情况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 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 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 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 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 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 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这种情况也需要当事人调取大量的证据,且难度很大。 主要在对方出资渠道和时间上下功夫。 通过以上文章可以知道,卖房银行面签是否需要前夫签字,要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就需要签字。 通过这个问题也可以知道,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就应该及时做好财产分割处理,能够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大家可以到咨询相关律师,这里有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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