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买卖房产公证合同永久有效吗 对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公证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书永久有效,但有相反证据推翻该项公证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申办此项公证,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 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所以除有证据推翻公证外,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永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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