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转移财产罪如何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离婚转移财产罪如何界定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通过隐藏、转移、变卖等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应当少分。 这样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夫妻共有财产是实现家庭职能正常运转,夫妻权利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物质基础丧失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职责失控。 法律虽赋予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与支配权,但如何实现支配权,一切交由当事人意思自治。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的规定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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