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监视居住有人守着吗,监视居住由哪个机构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被监视居住有人守着吗 有时有人守着,有时没有,可以随时抽查。 监视居住由辖区公安机构执行。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构保存。 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有人看管。 监视居住是相对比较轻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 为了严格监督被监视居住的人遵守上述规定,《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执行机构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视。 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二、监视居住由哪个机构执行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构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监视居住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具备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条件; 第二,便于监视、管理; 第三,能够保证办案安全。 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办公区域执行。 监视居住既可以蹲守,又可以随时抽查,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的执行机构是公安机构,但如果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就会由国家安全机构来执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被监视的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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