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要求是什么 审查逮捕阶段可以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构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构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构。 审查批捕阶段补充侦查的时限一般是一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二、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构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既指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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