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一处房产法院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一处房产法院如何处理?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房产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房产需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如果债务人名下有房产,在个人没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正常情况下应该主动出租或者变卖房产还债,债务人不积极想办法还债的,名下的房产是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房产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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