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批捕时间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批捕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刑事诉讼逮捕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应即依法逮捕”,根据这一规定,适用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 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 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 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 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 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 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逮捕的机关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法院也可以决定逮捕,这是在诉讼不同阶段由不同机关所采取的措施,都是为了能够让犯罪嫌疑人到案,促进刑事诉讼的进行,保护被害人的权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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