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入室抢劫杀人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团伙入室抢劫杀人判多少年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规定,入室抢劫团伙作案,说的是团伙就是二个人入室抢劫受害人钱物财务用威胁,恐吓,强逼殴打等手段逼迫受害人交出钱物犯罪行为,法律规定量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过程中谁的手段言语轻与重来定罪量刑,分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抢劫罪的加重情形的理解 (一)认定“入户抢劫”,应当注意的问题 (1)是“户”的范围。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 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 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3)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 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团伙抢劫意外杀人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最高可判处死刑。 如果是因为抢劫而故意杀人,那么就是多重犯罪的结合,是故意杀人罪。 犯罪和抢劫也可以判处死刑。 所以,无论怎么确定,都是很严重的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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