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原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有效吗 原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合同一并解除,转租合同解除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没签租赁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吗 首先,没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退回押金。 按照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协商退回押金。 其次,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 确定租赁关系,可以口头约定租金、押金等问题,不属于要式合同。 因此,没签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双方应该遵守押金条款。 不过,双方对押金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的话,房东要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承租人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最后,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时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并且,去法院处理时,因为没有直接的租赁合同可以直接证明存在押金条款,所以建议要收集整理其他能够证明的证据材料,比如押金收据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转租是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对房屋进行转租时,如果原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同时解除,转租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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