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产未过户征收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房产未过户征收如何处理 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被征收拆迁的,在进行产权调查时,买受人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或者申请房屋确权,这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 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 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 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交易后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被征收拆迁的,房屋购买人可以在产权调查时,向征收部门主张房屋产权,或者申请房屋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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