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怎样认定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 劳务合同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 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好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同时发票的抬头人也要具名总承人的名称,付款最好是从银行转账,票据存档,再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费中抵扣。 5、在履行合同中,对劳务分包人的施工队的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送到农民工手中,具体作法: 劳务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工人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明。 每月工资由总承包人直接发放,由工人签收后,由劳务分包人确认。 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总承包人的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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