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房产确权诉讼流程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专属管辖,要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产确权诉讼流程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 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 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 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 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房屋确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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