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保全房产怎么执行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保全房产怎么执行 1、民法典对保全的房产如何执行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房屋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保全的房屋。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民法典中保全房产怎么执行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法典对保全的房产如何执行没有作出规定。 而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书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保全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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