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审理羁押人员释放吗,什么情况会中止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中止审理羁押人员释放吗 中止审理也能羁押,羁押人员不一定释放,除非特殊情况。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 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什么情况会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