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实行终了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犯罪实行终了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吗 犯罪实行终了与犯罪既遂两者是有区别的; 犯罪的终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可分为实施终了的犯罪和未实施终了的犯罪。 如盗窃嫌疑人使尽了所有方式都没能打开保险柜,构成犯罪未遂属于实施终了的未遂; 盗窃时没等打开保险柜就被抓获,属于未实施终了的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也就是说,只要犯罪构成四要件: 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齐备,那么就构成了犯罪既遂。 二、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 也称举止犯,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 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 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 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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