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应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约定有效。但要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效力。 但离婚协议书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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