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减半是否还构成累犯,盗窃犯罪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减半是否还构成累犯 盗窃数额减半后是否还构成累犯要视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如果盗窃数额减半后符合以上构成累犯的条件,那么是构成累犯的。 二、盗窃犯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可知,盗窃减半是否还构成累犯是不一定的,有可能构成,也有可能不构成,如果前罪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后罪发生于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以内,是构成累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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