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未被抗诉人员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共同犯罪未被抗诉人员如何处理 未被抗诉人员,法院也要进行全案审查,一并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因此,即便未被抗诉的人员,法院也要一并审查处理,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未被抗诉人员是否可以委托辩护人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共同犯罪案件的处理相对较为复杂,但是,应当明确,二审法院对于案件的审查是比较严谨细致的,应当遵循全面审查原则。 专业致力于法律咨询和帮助,欢迎各位读者有其他问题的话,到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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