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专属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土地租赁合同是否专属管辖 因土地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于土地是不动产,所以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 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 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因而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受诉法院不予审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土地是不动产,所以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