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违反地方规章的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违反地方规章的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依《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 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 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 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 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 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违反地方规章的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因为这样并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可能会损害双方的利益,这样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希望大家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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