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后的三个月内,在交通事故中因为受伤导致残疾的,肯定要去医院进行治疗的,在所有治疗结束后的十五天之内呢,就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的评定了,而公安机关会根据医院出示的证明。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伤残鉴定分两种: 精神鉴定、肢体鉴定。 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上海精神鉴定费用一般是2400元,肢体鉴定一般是1800,三期鉴定一般是800元。 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 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5、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鉴定之前应当与对方沟通鉴定的必要性与支付比例,最终应该是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支付。 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 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 酒后和吸毒后驾车; 无证驾车; 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 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 严重超载; 逃离事故现场。 不少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担心自己若是不在受伤时就提出伤残鉴定的请求,可能会不能得到赔偿,故而不少人会在没有医治的情形下就去鉴定,此时对身体的损害是极大的,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在受伤后的三个月内,提出的鉴定请求都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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