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位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什么是保险代位权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位权指的是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求偿的权利 。同时,保险代位权是民商法代位权制度与保险理赔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自身独立特殊的法律地位。 二、保险人代位权的意义 保险法上保险人代位权的法理,是在"不当得利禁止"原则或曰"损失补偿"原则之下,达成以下三个目的,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第一,维持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义务,使第三人不会因保险人的赔偿而免除民法上的法律责任;第二,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义务,使保险人不因被保险人可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而免除或减少其保险赔偿义务;第三,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使被保险人不得因同时拥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而获得双重赔偿. 三、保险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一)保险标的的损害发生必须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引起。 包括:侵权行为、合同行为和共同海损。 1、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概念 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存在 (2)具有加害行为,且行为具有违法性 作为;不作为; 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 (3)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认定; 多因一果; (4)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故意或过失 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及表现; 混合过错;过错相抵; 特殊侵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1)责任形式:推定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2)分类及其构成要件: A 职务侵权责任 B产品责任 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 D污染环境致人损害责任 E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 F建筑物或工作物致人损害责任 G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H监护责任 4、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区分及对追偿的影响 (二)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 (三)保险人必须已经赔偿保险金。 以上为保险代位权的有关知识,其实通俗点儿讲,保险代位权就是第三方应该赔偿的,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因此也应该越来越多的了解保险的相关知识,尤其是一些保险的小知识,这样,在买相关保险或者需要保险理赔的时候,可以最大限度的争取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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