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名誉权起诉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一、侵犯名誉权起诉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名誉权的起诉时间不是法定的,且请求停止侵权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事实上,民事纠纷的起诉时间都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针对名誉权侵权行为来讲,虽然请求停止侵害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民事赔偿纠纷受时效限制,诉讼时效届满后被侵权方不是不能起诉,是被告方可以针对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这样对原告是非常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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