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侵占罪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侵占罪不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到法院起诉。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提起自诉后法院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侵占罪的刑事自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四、侵占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侵占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在我国,公安机关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除了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侮辱罪,诽谤罪等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公诉案件不同,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起诉主体也只能是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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