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是否还需要行政处罚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是否还需要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同一事件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同样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的,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 (1)人身自由罚,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 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2)行为罚(能力罚),即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 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3)财产罚,即以剥夺一财产的形式处罚。 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声誉罚(申诫罚),如警告,是国家对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告诫与否定性评价。 按照规定如果同一事件构成犯罪的那么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可以再进行行政处罚了,国家法律上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同样的如果进行行政处罚就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这点大家需要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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