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格式条款的解释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格式条款的解释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出现不一致,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来解释,如果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在哪些情况下格式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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