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具备了法人条件,且基于会员的共同意愿以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过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起就具有了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设立社会团体法人有什么要求 1、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2、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3、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 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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