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的,被害人即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立案。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本罪为行为犯。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其他罪的界限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一般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界限。如果仅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非暴力方式干涉婚姻自由(非法拘禁除外),属于一般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但主要是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2.在客观方面,使用暴力程度不同,本罪虽然也会使被害人遭受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痛苦,但伤害程度一般不会很严重,而对于那种因干涉婚姻自由的目的不能实现,公然故意伤害或杀害被害人的,由于犯罪故意的内容和行为的性质都已发生了变化,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3.在主观方面虽然都是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出于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目的,不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直接故意,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则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这种转化从法理上来说属于牵连犯的范畴。 第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抢亲行为的界限。对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延续的抢亲习俗,不能视为犯罪,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如果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论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属于严重侵犯了国家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相关情况的处理是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涉及到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的,或者致使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的,是可以从严进行处罚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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