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费包括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农村房屋拆迁费包括哪些? 1、农村房屋拆迁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并非所有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周转补偿费。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并非所有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奖励性补偿。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拆迁户可以根据自己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房屋应该得到的大致补偿款数额。 二、房屋拆迁费在搬迁后支付合法吗? 1、房屋拆迁费在搬迁后支付不合法。 进行房屋征收拆迁的时候,必须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因此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要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本条例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2、拆迁补偿费的具体支付期限,可以协商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只要房屋属于合法建筑,那么不管被拆迁的房屋是位于农村,还是位于城镇,拆迁方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需要支付补偿金。拆迁方具体需要支付的补偿金,虽然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为了保证协商确定的补偿数额合法,在协商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关补偿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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