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可以公证给其他人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房可以公证给其他人吗? 1、拆迁房可以公证给其他人。 赠与的房产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房房屋赠与手续,房屋产权在赠与前,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的司法公证手续,赠与公证手续办理后,凭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的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当事人双方到我局办证大厅,经申请,就可以办理赠与转让手续。 2、已经被公证了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得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二、拆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房屋的价款不同等。 1、概念不同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置商品房与普通人购置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卖,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2、房屋的价款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刻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停止贷款。而回迁房享用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钱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钱,并依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3、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的置办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中止商定。而拆迁安排房屋的置办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商定。 若是被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为产权置换,那么被拆迁方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一旦被拆迁方已经获得了该反诬的所有权,就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房屋赠送给他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双方若是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办理赠与公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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