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房子动迁怎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动迁怎么补偿? 1、农村宅基地房子动迁需要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怎么获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1、要想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写向村集体进行申请。 (1)宅基地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准,同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对宅基地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2、想要获得宅基地需要满足的条件: (1)农村户口,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年满18周岁,且符合分家的条件; (2)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本身没有房屋没有其他宅基地; (3)所申请的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村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只有使用权。村民若想要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满足相关条件,然后需要提出申请,提出的申请被批准之后,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此类房屋若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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