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在家签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在家签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在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自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如果签订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分割协议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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