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矛盾关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矛盾关系吗? 期限以及刑罚的轻重都不同。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主要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从理论上说为终身监禁。 2、刑罚的轻重不同。二者虽均为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但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3、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二、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后怎么处理? 无期徒刑可以通过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三、无期徒刑能减刑换成有期的吗? 无期徒刑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四、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满足条件可以减刑。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原因如下: 1.刑法规定减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 2.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是按百分考核的。以一年为期限。具体的减刑情况如下: (1)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在1年半至1年零10个月能出来有立功表现的减刑,可以只待一半的刑期; (2)正常表现,在监狱安静服役,不闯祸的话。按一年只有十个月算。2年多可以出来; (3)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话。会假释出来,在家服刑。很有可能的话大概2年半左右可以出来。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矛盾关系吗,不能用辩证思维去思考是否矛盾,如果在服刑期间有立功,无期变有期,相反要是有不良表现甚至犯罪,可能有期变成无期,两者更像是转换关系。上诉阐述希望您满意,当然如果有律师团队方面的要求,还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团队,专业的团队可以更好地解答您的疑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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