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彩礼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彩礼的处理: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女方应该退还男方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要回彩礼。不存在上述情形,彩礼可以不返还。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的,且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则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彩礼的分割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离婚财产首先应当区分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之后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彩礼怎么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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