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三次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会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三次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会判吗? 1、起诉三次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可能会判,也有可能不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进行调解吗? 1、起诉离婚必须要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起诉离婚是一定会经历一个调解的程序的,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后双方可能会和好、原告撤诉。也有可能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此时法院会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不管法院审理的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类型的案件,纠纷当事人都需要按照规定,在法院开庭当天到庭,对于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作出撤诉,也有可能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的决定。具体会作出怎样的决定,需要结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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