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有户口没有房子能分到房子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有户口没有房子能分到房子吗? 1、拆迁有户口没有房子不一定能分到房子。 根据拆迁的相关规定,一般是按照户口来进行分配房屋的,但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则是按照拆迁的面积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2、拆迁时有房没户口的,可以得到补偿但一般不能分到房。 拆迁补偿安置以户口为准,有房没户口无法得到安置房或者安置面积,但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如对补偿有异议可以注意收集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相应的权益,有关部门核实问题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二、户口迁出去了还能再迁回来吗? 1、户口迁出去了还能再迁回来。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2、户口迁移政策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需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2)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一般需要有3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缴费年限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3)在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由于城市人口规模偏大,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自的落户政策。比如:北京、天津等地,一般都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4)在村镇迁移落户。一般需要经过当地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门备案以后,同意接纳的,方可落户。 被拆迁方一般都是可以获得补偿的,至于获得的是什么类型的补偿,被拆迁方可以自行确定。拆迁补偿安置以户口为准,有房没户口无法得到安置房,但是可能会获得安置费。被拆迁方若是可以获得安置房,那么在获得安置房支付,需要带着拆迁补偿协议等的相关材料,办理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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