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后还要再去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还要再去吗? 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三、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请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申请人一般是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受益人; 2、申请阶段不同。 财产保全的申请分为诉前、诉中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 3、执行对象不同。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法院判决的义务方的义务内容。 四、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五、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六、强制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申请强制执行后还要再去吗这个问题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申请人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后等通知即可,一般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法院都会对义务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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