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时厂房租赁拆迁补偿归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企业拆迁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厂房租赁拆迁补偿归谁? 厂房拆迁补偿金归产权人,搬迁费和停产补偿归承租人,厂房拆迁补偿金包括: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造成损失的机械设备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复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员工解聘补偿费等; 3、基于拆迁政策的奖励费用,包括快速拆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租赁厂房被拆迁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吗? 可以,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厂房拆迁补偿协议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厂房拆迁补偿争议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厂房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六、厂房拆迁补偿争议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该组织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作出的所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载明委托代理权限。 综上,根据征地主管部门支付的补偿项目才能确定厂房租赁拆迁补偿归谁,在拆迁厂房时,厂房所有人及承租人都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只不过各项拆迁补偿款的计算依据是不一样的。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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